各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区直局以上单位党组(党委):
经区委研究决定:
刘永坚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;
侯建忠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,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成员职务。
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
2020年11月2日